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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花花-云易貸申請及借款合同
發布時間:2024-06-19 15:13 來源:富滇銀行消費金融部
富花花-云易貸申請及借款合同
甲方(受理機構):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園路1912號
乙方(客戶姓名):
客戶身份證號碼 :
重 要 提 示
在簽訂本合同前,請乙方務必仔細閱讀、確認理解并接受如下須知內容,如果不接受或者無法準確理解其含義,請不要進行后續操作。
1.簽訂本合同必須由乙方本人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為辦理。
2.乙方一旦在網絡頁面對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法律文件點擊確認,即表示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約定內容以及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規定。
本合同為電子渠道生成的電子合同,合同包括《特別提示》,經雙方確認的借款金額、利率、轉入賬號等借款信息,合同正文,乙方電子簽名及照片等。本合同與乙方親筆簽名的書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無需重新補簽書面合同。
3.乙方授權甲方按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入指定授權賬戶。
4.乙方務必妥善保管登錄賬號及密碼等重要信息,不得轉借、轉租、出售他人使用,因為這些重要信息將構成對乙方身份唯一性認定的重要依據,經身份驗證登錄系統后的所有操作將視同乙方本人行為。如因乙方的個人原因,無論是故意或過失,使得賬號及密碼等重要信息被他人所控制,由此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屆時乙方不得以賬號及密碼等重要信息丟失、被盜用等任何理由否認簽約的效力或拒絕履行合同義務。
5.乙方認可電子數據的有效性和證據效力。前述電子數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各電子渠道所生成和保留記載的相關電子合同、電子單據、電子憑證、交易記錄等相關資料)均構成有效證明合同各方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確定證據。
6.乙方務必按照甲方相關系統使用要求及交易規則進行本合同項下相關操作,因操作不當而導致的合同未成立、分期失敗或分期金額錯誤等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一、借款信息表
乙方通過甲方指定業務平臺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雙方約定借款金額、費率、收款賬戶、借款用途等信息如下。
借款業務詳情 |
借款人姓名: |
借款人身份證號: |
借款人信用卡號: |
借款金額: |
借款期數: |
利息收取方式: |
借款用途: |
還款方式: |
每月還款金額: |
每月還款本金: |
每月還款利息: |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
借款日期: |
收款賬戶信息 |
收款賬戶戶名: |
收款賬戶: |
收款銀行名稱: |
二、合同正文
第一條 貸款基本條款
1.富花花-云易貸產品是甲方通過各渠道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境內居民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個人消費貸款。
2.乙方通過甲方業務平臺向甲方申請個人消費貸款,甲方有權審核并自主決定是否同意該貸款申請。
3.乙方承諾具備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制規定的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主體資格,承諾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3.1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3.2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3.3并非在校學生且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3.4具有良好的還款意愿及與貸款相匹配的還款能力;
3.5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
甲乙雙方承諾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相應義務。
第二條 信用額度及額度使用
1.信用金額:是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為乙方提供的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貸款最高限額,乙方獲得的額度并非是甲方對乙方的貸款承諾,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貸款表現、資信情況、消費行為、貸款用途及其他甲方認為的有必要考量的相關因素對信用額度進行動態調整(調增、調減或調減額度為0)或凍結,動態調整后的信用額度應以甲方系統生成并向乙方展示的內容為準。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時獲得的借款額度以本合同《借款信息表》約定為準(若《借款信息表》未明確約定的,則以甲方系統生成并向乙方展示的內容為準)。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以《借款信息表》約定為準(若《借款信息表》未明確約定的,則以甲方系統生成并向乙方展示的內容為準)。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貸款表現、資信情況、消費行為、貸款用途及其他甲方認為的有必要考量的相關因素對額度期限進行動態調整,動態調整后的額度期限應以甲方系統生成并向乙方展示的內容為準。
3.額度使用
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本金為乙方對應的提款金額。乙方須針對授信額度下的單筆貸款與甲方簽署包含對應《借款信息表》的電子合同。
第三條 貸款申請
乙方通過業務平臺向甲方申請個人貸款,甲方有權自主審核并決定是否同意。乙方最終所獲得的貸款金額、利率、期限等取決于甲方的審核結果。
第四條 貸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個人消費(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家電、婚慶、購車、助學、旅游、醫療等),乙方承諾將合法合規地使用貸款資金。
2.貸款資金不得用于進行固定資產、股本權益性投資;
3.貸款資金不得用于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產品和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不得以任何形式進入證券市場;
4.貸款資金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房地產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經營、開發、投資、購置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等);
5.貸款資金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經營活動;
6.貸款資金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償還其他債務;
7.貸款資金不得用于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用途。
8.乙方每次現金提款,其貸款用途均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通過回訪核查、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乙方的貸款使用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9.乙方應在取得消費憑證后,將憑證上傳到甲方系統。
第五條 貸款利率及計結息
1.貸款利率具體參見本合同《借款信息表》。
2.若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的利息或利率折扣優惠,則根據優惠規則確定相應的折后利率為本合同貸款實際執行利率,為免歧義,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實際執行利率(折后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條《借款信息表》展示的為準。若乙方逾期歸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甲方有權取消優惠,自逾期之日起以優惠前貸款利率計息。
3.乙方使用優惠前必須認可甲方在業務平臺相關頁面關于折扣優惠的所有頁面文案及規則,若乙方不予認可優惠規則的,甲方有權取消優惠,以優惠前貸款利率計息。
4.計息、結息和付息
4.1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日起(含發放日)開始計算,按日計息。計算公式為:貸款利息=當前未歸還本金*日利率*資金占用天數,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如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式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將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4.2如乙方未按約定的還款日向甲方足額償還已到期款項的(包括甲方宣布貸款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的),甲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按實際逾期天數對逾期借款本金按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的(包括甲方提前實現債權的情形),甲方有權對逾期未還的本金按逾期天數計收逾期罰息,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50%,罰息計算期間為逾期之日起至應付本息實際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貸款發放
1.甲方將按乙方的申請將貸款資金全額發放至本合同第一條《借款信息表》的收款人及收款賬戶。
2.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資金從甲方賬戶劃出日。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賬戶,由乙方自主支付給符合約定用途的交易對象。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報告或告知甲方貸款資金支付情況,并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相關貸款使用支付憑證(包括但不限于收據、發票、商家出具的消費清單等),甲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乙方的貸款使用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3.乙方應保證提供準確的賬戶信息給甲方,若乙方提供的賬戶信息有誤、賬戶狀態不正常、或者因乙方提供賬戶的開戶銀行匯款轉賬系統延誤、故障或者因人行跨行轉賬系統延誤、故障等原因導致甲方發放的貸款未能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的,甲方不承擔責任,貸款利息仍然按約定的貸款發放日起算。若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放款失敗的,乙方需重新申請放款。若因乙方提供的賬戶信息錯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貸款發放后,甲方可以短信、郵件、甲方微信公眾號或 APP 通知方式等向乙方發出放款通知等文件或信息。
第七條 還款
1.應還款額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和相應利息,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還款。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還款方式、貸款本金、還款日期、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等為乙方計算每個還款日的應還款額(包括應還本金和應還利息),乙方可通過短信、微信公眾號、客服等渠道查詢乙方每個還款日的應還款額。乙方應根據甲方通知或主動查詢應還款金額及還款日期,不得以未收到還款信息為由拒絕還款。
2.還款日
乙方應在貸款的還款日前歸還當期應還金額,具體還款規則參見本合同第一條《借款信息表》展示的還款計劃或根據甲方通知還款信息還款。
3.還款賬戶
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借記卡為扣款賬戶,除特別約定外,該借記卡為放款賬戶。為及時償還貸款相關款項,乙方應在貸款期間始終維持還款賬戶狀態正常,并保證還款賬戶中存有足夠還款資金。如還款賬戶發生變化,請在還款日之前主動聯系甲方變更,否則造成的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擔。
4.還款方式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還款方式為到期還本、等額本息。到期還本期限最長為1年,每月償還利息,到期償還本金。等額本息期限最長3年,每月以固定金額償還貸款本息,貸款到期日歸還剩余本金和利息。還款只支持自扣還款,扣款借記卡賬號在《借款信息表》中約定。
5.正常還款
乙方須至少在還款日(每月11號)前一天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借記卡賬戶中用于甲方自動扣收,還款金額以甲方實際收到乙方的還款金額為準。如因借記卡余額不足、賬戶狀態異常、發卡行交易限額控制等原因導致未能成功扣款,由此產生的逾期后果和其他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要求乙方以除自動扣收以外的其他方式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但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賬戶或途徑還款。
7.提前還款
乙方如有提前還款需求的,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受理申請后,乙方須在還款日(每月11號)前一天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借記卡賬戶中用于甲方自動扣收,還款金額以甲方實際收到乙方的還款金額為準。就本合同項下的該筆借款乙方不可申請提前歸還部分貸款,只能對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剩余全部未還貸款辦理提前結清。乙方提前還款時,當期利息按上一還款日到成功辦理提前還款當日的實際天數計收。
8.逾期還款
貸款逾期90天以內(含)且乙方支付的款項不足以償還到期債務的,貸款本息的償還順序為:罰息、利息、本金。貸款逾期90天以上(不含)且乙方支付的款項不足以償還到期債務的,則貸款本息的償還順序為:本金、罰息、利息。
第八條 承諾與保證
除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已做出的承諾與保證之外,乙方做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1.乙方保證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內容,簽署本合同系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合同構成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甲方可以根據合同條款要求乙方履約或對乙方執行。
2.乙方具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信用良好,有能力按期償還貸款相關款項。
3.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序、調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或其他爭議。
4.乙方已向甲方說明了個人有關信息,并將不時按甲方的要求對乙方資產負債情況進行說明并提供必要文件和資料.乙方保證在申請貸款及貸款存續期間,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信息及文件、資料全部是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5.貸款期內,如乙方發生經濟情況惡化包括但不限于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離婚、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失蹤、死亡等可能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應在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6.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不得將貸款資金轉入涉詐涉賭、涉嫌反洗錢等法律法規禁止進入的賬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賬戶,不得參與、幫助電信網絡詐騙。
7.乙方保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相關貸款使用支付憑證。
8.如有任何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乙方應盡力采取補救措施并毫不遲延地通知甲方。
9.乙方確認,無論是乙方本人或是以乙方名義使用乙方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后進行的一切活動均代表乙方本人的意思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10.乙方承諾將妥善保管本人的賬號、密碼、綁定的手機號碼、手機驗證碼等與辦理及使用借款過程中的一切有關信息。乙方應確保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有關賬號、密碼、手機驗證碼等相關信息。對于因賬號、密碼、手機驗證碼泄露所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乙方發現有他人冒用或盜用本人賬號、密碼、手機驗證碼或任何其他未經乙方合法授權的情形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要求其暫停相關服務。同時,乙方理解甲方對相應的請求采取行動需要合理期限,在甲方對乙方相應的請求采取行動之前,針對向該賬戶已執行的指令所導致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11.在本合同終止之前,乙方變更姓名、聯系地址、郵政編碼、住宅電話、單位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箱或其他個人信息的,或變更其他身份證件信息的,均須通知甲方。如通過乙方預留的手機號碼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可對乙方的信息依法進行失聯修復。
12.乙方承諾配合甲方進行貸款支付管理、貸后管理及相關檢查,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和乙方財務活動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并為甲方的前述監督和檢查提供工作方便。
13.乙方承認與甲方間借款法律關系完全獨立于乙方與商家之間的買賣、服務等基礎合同關系。該基礎合同關系的無效或變更并不影響乙方與甲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乙方與商家之間的糾紛為由拒絕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義務。
14.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應由乙方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在乙方的財產范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乙方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乙方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貸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5.乙方有逃避甲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時,乙方同意接受甲方采取的調減或停止對乙方的授信、停止為乙方開立新的結算賬戶等失信懲戒維權措施。
第九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1.以下任一事件均構成本條款所稱“違約事件”:
1.1乙方未能完全適當地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1.2乙方沒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
1.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或將資金用于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的禁止領域的;
1.4乙方使用虛假的身份、財產證明,或提供任何虛假信息獲得本合同項下貸款;或者乙方隱瞞真實的重要情況,或乙方不配合甲方的調查、審查和檢查;乙方違反與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其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貸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或發生其它償債責任到期不能履行的情形,或與乙方相關的糾紛已進入訴訟、仲裁或強制執行程序,或乙方的房屋、車輛等重要財產被公檢法、行政機關查封、凍結或扣押的;
1.5乙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乙方的償債能力的;
1.6乙方轉移資產以逃避債務的或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1.7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8乙方與他人惡意串通,故意規避甲方的授信申請及審批、貸款發放及歸還、貸后管理的;
1.9乙方的賬戶或日常交易行為被甲方認定為存在欺詐或洗錢嫌疑的;
1.10乙方被有權機關列入禁止性名單,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各類通緝令名單、涉嫌恐怖主義活動成員名單、電信詐騙嫌疑人名單、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名單等黑名單的;
1.11其他對甲方債權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事件或行為。
2.有違約事件發生時,甲方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措施:
2.1要求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2停止貸款的發放;
2.3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務;
2.4采取公告清收、委托代理機構清收、訴訟清收等方式進行清收;
2.5按本合同約定計收逾期罰息利率和挪用罰息利率,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2.6要求乙方償還債務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7乙方有逃避甲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甲方有權將該行為向乙方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
2.8甲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有權采取的其他違約救濟措施。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1.乙方同意以系統中預留(或后續乙方聯系甲方更改)的郵寄地址、電子郵箱、移動電話和傳真等聯系方式,作為乙方送達與本合同相關的各類通知、合同等文件、在發生訴訟糾紛時相關文件、以及訴訟、仲裁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乙方上述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2.甲方任何書面或電子信息通知只要發往上述送達地址,均視為甲方已經履行通知義務;仲裁機構、人民法院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上述地址。
3.因乙方提供或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或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約告知甲方、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或乙方及其指定的簽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甲方、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發出的通知或相關法律文書未能被實際接收或郵寄送達的,以通知或法律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一條 信息收集、使用、分享與保護
1.收集信息
為客觀準確地評判乙方的信用情況和額度,履行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甲方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乙方了解并同意須向甲方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且乙方同意并授權甲方為本合同之目的向下述個人、企業或其他組織收集、并授權下述個人、企業或其他組織根據甲方的指示向甲方提供相關信息:
1.1收集乙方留存在業務平臺處與貸款相關的必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復印件、掃描件或照片、聯系電話、聯系地址、資產信息、日志信息、履約信息等;
1.2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資信評估機構或有關法律、監管機構許可的類似機構(以下統稱“信用服務機構”)查詢、核實、打印、留存乙方的信用信息和信用報告;
1.3向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公共事業單位(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查詢、打印、留存乙方與貸款相關的必要信息,如社保信息、公積金信息、訴訟信息等;
1.4向合法留存乙方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收集乙方與貸款相關的必要信息。
2.使用信息
為了更好地為乙方提供服務,也為了甲方自身的信貸風險防控以及對乙方履約能力的評估,乙方同意并授權甲方將乙方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2.1為保護乙方賬戶及資金安全,對乙方身份進行識別、驗證等;
2.2創建數據分析模型,為乙方提供金融服務,并維護、改進這些服務;
2.3合理評估乙方的財務狀況,防控風險;
2.4為使乙方知曉甲方的銀行服務,通過電子郵件、業務平臺、手機短信和(或)電話等方式向乙方發送服務狀態的通知、營銷活動、市場調查及其他商業性電子信息,如乙方需要不接收此類信息,可向甲方申請停止發送此類信息。
2.5因乙方與甲方的糾紛未能夠協商解決而需要通過借助清收及法律途徑解決的,甲方會將乙方的信息提供給清收公司、律師事務所、法院、仲裁委員會和其他有權機關;
2.6預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動;
2.7經乙方許可的其他用途。
3.分享信息
甲方對乙方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甲方會在下列任一情況下才將乙方的信息與第三方分享:
3.1為建立信用體系,乙方同意并授權甲方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用服務機構、銀行業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或其他合法有權機構發送乙方的信息(包括不良信息)。
3.2當乙方違反與甲方的約定時,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同意甲方可向合作的律師事務所、清收公司,及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甲方認為可向乙方傳達信息的聯系人等披露乙方的違約信息;
3.3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有關監管及行業協會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和乙方其他相關信息向監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和監管信息系統報送,供監管部門使用;
3.4為了更好地處理乙方的個人信息,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個人信息提供給甲方委托的數據服務機構進行處理;
3.5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有權機關的要求;
4.信息保護
甲方將盡合理努力保護乙方的個人信息,采取合適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手段保護乙方的個人信息,以防止丟失、被誤用、受到未授權訪問或泄漏、被篡改或毀壞。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乙方在業務平臺勾選或確認簽署或通過回復短信的方式確認后并不導致本合同立即生效,僅在經過甲方審核通過并將貸款資金劃入乙方在指定的收款賬戶時,本合同立即生效。
2.乙方與甲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并認同其效力。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甲方基于自身經營需要,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包括貸款債權收益權)及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該轉讓行為無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轉讓權利時若需通知乙方的,通知可以書面、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或在甲方人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業務平臺或其他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通知。本合同項下債權或債權收益權轉讓的,乙方與債權或債權收益權受讓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乙方同意由債權或債權收益權受讓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2.除法律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外,甲方將就合同修訂內容在甲方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業務平臺提前公告,公告期滿即為生效,無須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可在公告期內自行選擇是否繼續使用甲方提供的貸款服務,一旦乙方繼續使用本貸款服務即被視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合同內容;如不同意有關變更,可在向甲方全額還清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后,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貸款服務。
3.乙方理解本合同所涉服務有賴于業務平臺系統的準確運行及操作。若出現業務平臺系統差錯、故障或其他原因引發了展示錯誤、乙方或甲方不當獲利等情形的,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自行或通過第三方機構采取更正差錯、扣劃款項、暫停服務等適當糾正措施。
4.乙方貸款是否被批準或貸款期限是否已終止,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要求保留乙方個人相關資料,甲方可不予退還,同時承諾履行保密義務。
5.除非有確實且充分的相反證據,否則業務平臺及或甲方系統生成的電子記賬憑證、流水記錄等是本合同項下貸款發放及款項償還情況的有效證據。
6.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在適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由乙方承擔。
8.本合同加蓋“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業務合同專用章”。
9.乙方可以通過“富滇銀行信用卡微信公眾號”中查看本合同。
甲方(受理機構):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客戶電子簽名
人臉識別照片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