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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及條款
發布時間:2024-08-28 10:15 來源:富滇銀行消費金融部
富滇銀行為回饋富滇銀行信用卡持卡人,特推出富滇銀行信用卡積分獎勵活動,具體活動規則如下:
一、積分有效期
富滇銀行信用卡積分有效期自卡片核發之后單卡刷卡消費所獲得積分長期有效。
二、參加資格
1、本規則適用于富滇銀行核發的信用卡,含普卡、金卡、白金卡、公務卡等產品;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整戶注銷信用卡、不償還富滇銀行其他債務、違反《富滇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違反《富滇銀行信用卡章程》或本活動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富滇銀行有權取消其參加積分活動的資格;
3、如上述情形得到有效處理且信用卡恢復正常狀態,經富滇銀行同意后方可繼續參加本活動,并酌情恢復已累積的消費積分。
三、積分適用范圍
持卡人使用富滇銀行信用卡在餐廳、旅館、百貨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的刷卡消費,均可累積積分。但下列項目不予計算積分:
1、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類型的商戶消費不計算積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電話費、保險費等各類代扣代繳業務;公用事業、公立醫院、醫療機構、政府機構、學校等特殊消費;
2、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手續費、分期手續費、滯納金等各類手續費和各類利息;
3、通過富滇銀行信用卡進行的取現、還款及分期業務;
4、通過富滇銀行或其他銀行的柜臺或者自動設備進行的轉賬交易或者溢繳款領回交易;
5、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交易不累計積分。包括:849嘉聯支付、857國通星驛、928合利寶、822拉卡拉、890樂刷科技、834現代金控、826銀盛支付、833海科融通、829聯動優勢、836隨行付。如有新增以富滇銀行公告為準;
6、富滇銀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項目。
四、積分計算規則
富滇銀行按照以下方式贈送或扣除積分:
1、持卡人消費滿人民幣1元可累積1個積分,最低起點積分1分,滿1元積1分,不進行四舍五入;
2、持卡人生日當天刷卡消費可獲得5倍積分。
3、富滇銀行信用卡日常積分累計比例為100%,但為回饋持卡人的支持,將不定期開展積分累計翻倍活動,具體活動內容屆時將通過富滇銀行相關渠道公告為準(相關渠道包括但不僅限于賬單、網站、短信及分支行網點等);
4、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因簽賬單爭議、或其他原因退還原刷卡消費款項的,富滇銀行將依照退還款項的金額扣除原先贈送的相應積分;
5、如信用卡銷戶,賬戶中未兌換積分將自動失效;如信用卡注銷,則注銷卡片下未兌換積分自動失效。積分不可轉贈其他持卡人;
6、如持卡人卡片遺失、損毀后申請補卡,原卡積分有效期與新卡有效期保持一致,但需在新卡激活后方可使用;
五、積分的查詢及兌換
持卡人可通過以下渠道查詢積分累積情況:
1、信用卡賬單:富滇銀行信用卡賬單上可直接查詢到賬戶目前積分余額、本期新增、本期調整、本期使用等積分數;
2、電話查詢:您可登錄我行網上銀行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96533進入相應的“積分管理服務”功能,查詢您賬戶的積分余額;
3、信用卡公眾號:可在富滇銀行信用卡公眾號查詢積分,了解所需兌換禮品的信息并且進行兌換;
4、富滇銀行公告的其他查詢及兌換方式。
六、積分的性質
除另有規定外,積分僅適用于富滇銀行的各項積分兌換,但在兌換取得回饋項目前并不構成持卡人的資產。
七、法律關系
積分回饋所提供的各項商品及服務,系由積分禮品供應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富滇銀行與供應商間并無合伙、經銷、代理關系或共同出售人、廣告媒體或保證人關系,如持卡人對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及售后服務有爭議時,概由積分禮品供應商負責。富滇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修改及終止
1. 富滇銀行保留根據需要取消本規則或增刪、修訂本規則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資格、積分折算比例等);
2. 富滇銀行信用卡積分規則如有調整,以富滇銀行通過相關渠道公告為準(相關渠道包括但不僅限于賬單、網站、短信及分支行網點等)。
本積分規則最終解釋權屬富滇銀行